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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信托发行天津滨海发展债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来源:WWW.TRUSTSZ.COM 时间:2005-10-31


信托产品概况:

    产品名称 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债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单笔起点 人民币25万元,可按1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金额优先原则 本信托计划采取金额优先原则,相同金额认购时间在前者优先。
    预计年收益率 4.8%(本信托计划成立15个月以上终止) 4.5%(本信托计划成立15个月以内(含15个月)终止)
    期限 本信托计划期限为18个月,自本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本信托计划购买的债权得到足额清偿或由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全部回购,受托人可终止本信托计划。
    运用 本信托计划资金用于购买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因转让张贵庄项目土地而拥有的,将于2006年12月底到期的6600万元债权。在信托收益分配前该债权因部分获得清偿产生的利息,以存放银行、同业拆放、国债投资等稳健的方式进行运作。
    信托收益分配 受益人根据本信托计划规定的预计年收益率获得信托收益,与信托本金一起于信托计划终止时直接划入受益人在指定银行开立的信托受益账户。

产品特色
    l 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雄厚实力
    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前身为天津市滨海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承接了很多市政公路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该公司秉承“以道路开发促进周边土地开发,以土地开发的收益进一步提升市政设施建设”的创造性思路,实力雄厚。

    l 可靠的资金管理团队和严格的专业管理
    北方信托严格遵守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实施严格的专业化管理。

    l 优先获得可分配信托收益
    信托计划终止时,可分配信托收益先满足受益人的受益权,剩余部分作为信托佣金由受托人所有,即信托收益在支付信托费用、信托财产应纳税费及对第三人的负债后,受益人优先按照信托计划规定的预计收益率获得信托收益。

    l 有效的风效控制
    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作为债权的受托管理人承担债权的回购责任。该公司是天津市市政工程局所属企业,已先后承担了丁字沽三号路、西市大街、友谊路延长线、纪庄子道等多项工程项目。公司实力雄厚,经营状况良好,可有效地保证信托计划购买的债权的实现。 

    l 收益高
    预期收益高于同期国债及银行存款。

    税务处理
    信托计划所涉及的税务问题,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与政策办理。对于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没有明文规定的信托行为的税务问题,按照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

风险揭示及控制
    信托计划资金在管理运用过程中可能面临经营风险、信托管理风险、政策风险和其他险。
    北方信托通过专业化的管理以及引入债权委托管理人、债权回购责任等方式严格地控制风险。 
 
(xintuo摘自《北方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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